21岁的时候,经人介绍和我老公相识,第一次见面两个人感觉都不合适,他想要找的是贤妻良母型的女孩,而我恰好相反,因为我是家里的好幺,上面有哥哥姐姐,父母宠着,不会做饭,不会收拾屋子,养成了懒散的性格,我想要找的是那种高高的白净,斯斯文文的那种男生,而他是那种高胖型的,气质形象和我想要的完全不符。
两个人感觉不合适,就约了见第二次面,双方打算把事情说下,不耽误彼此,说起来挺巧,当天晚上要做火车回老家,就约在了火车站旁的一个饭店,吃完饭后,距离火车发出时间还有断时间,当天晚上的风挺冷,他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,披在了我身上,看着晚风吹的他瑟瑟发抖,想把外套还给他,他开玩笑的说“我肉多,抗冻”。
就这个小小的举动,把我感动了,突然觉得这个男的还行,后来想了想,女孩不要轻易被感动,感动不是爱情呀,这个小举动任何一个男生都会做的,女孩还是多接触下男生,不要觉得男生的一个举动就觉得他对你有意思,可能那只是男生的一个正常举动。
从老家回来后,我主动给他打了电话,约他吃了饭,两人没有说过关于交往的任何话语,一起逛街,一起吃饭,觉得自己当时特别傻,逛街买东西,吃饭啥的都是我出钱,没有花过他的一分钱,因为我时刻牢记我老妈和我说过的一句话,“你自己有工作,能挣钱,如果没有钱了,和妈说,妈给你钱。不要总花男生的钱,如果你们分了,他花的钱,你怎么还。”
有时候我老公和我说当初怎么会认识我这么傻的一个姑娘,我过生日的时候看上了一件棉袄,挺便宜的,他要给我付款,我没有同意,自己付的款。现在想想挺傻的,幸亏结婚后他的工资全部给我,每个月只有花钱的时候会和我要几百的零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