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转眼,我的生日快到了。生日前夕,他突然给我打了电话,要了我的地址,说和他谈了好几年,一直没有给我买过礼物,既然已经分手了,打算买个礼物,当做纪念。
生日当天,顺丰快递敲开了我的家门,拆开快递,是一条我喜欢了很久的黄金项链。里面还有发票和收据,当时在一起的时候,每次路过金店我都会去里面逛下,当时只是看,没有试戴,因为买不起。现在想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真的太穷了,怎么能坚持那么久。
收到了项链,他的电话也打来了“不知道这个款式你是否喜欢,如果不喜欢你可以自己换下”“你哪来的钱买的项链。”“我自己攒的。”后来通过他朋友那里才知道,是从他朋友那里借的钱,给我买的,当时他的朋友劝他,都分手了没有必要在送礼物,而他却说她和我在一起这么久,什么东西都没有给她买过,她一直喜欢,就买给她,要不我欠她太多了。
女人呀,真是太容易心软,拿人家的手短,就因为这条项链,又和他联系上了,也怪自己贪财呀,要是当时直接拒收,退回给他可能我也就不会回去,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一些事了。
收到礼物后,我去找过他,但是他只见了我一面就匆匆的走了,我只问了一件事“有对象了吗?”“我这家庭条件有谁敢嫁呀,嫁进来就是个火坑,自己一个人挺好,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。”
我和他说“我在这边会呆3天,你能陪我三天吗?”拒接的很干脆“不能,咱们两没戏,你早点回去吧,不要再这耽误时间了。”
等了他三天,从见了那次面后,就在没有出现。走得时候,给他发了个短信,把几点的火车发车时间也发给他了,直到上了火车也没有出现,那个说不论我什么时候走,都送我的人食言了。
劝诫女孩们,碰到这样情况就断了,死心,千万不要和我一样,藕断丝涟,我是不断干净没有办法开始下段感情的,按照正常人的思维,也该死心了,但是我怎么那么死心眼,现在想想当时真傻,还缺心眼,这件事也没有和家人说,家人要是知道了,肯定不会让我在去找他,肯定会阻拦的。